地方國企改革全面進入加速期。省政府今日發布《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實施意見》,湖南將以推進國有企業上市、引進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探索實施員工持股、投資參與非國有經濟發展為主要實現形式,積極穩妥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
重點推進商業類國企開展混改
《意見》明確,重點推進商業類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對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含功能類、競爭類)國有企業,包括政府投融資平臺、基礎設施建設平臺、金融服務業平臺等,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
其中,重大戰略性基礎設施、重要自然資源、核心國防軍工等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
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同時加強分類依法監管,規范營利模式。對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國有資本有序進退、合理流動,積極引入其他國有資本或各類非國有資本實現股權多元化。
推進公益類國企投資主體多元化
《意見》提出,要推進具備條件的公益類國有企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通過購買服務、特許經營、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勵非國有企業參與經營。在國家有明確規定的特定領域,堅持國有資本控股;在其他領域,鼓勵通過整體上市、并購重組、發行可轉債等方式,逐步調整國有股權比例,積極引入各類投資者。
對國有企業集團公司二級及以下企業,支持引入非國有資本,股東依法按出資比例和公司章程規定行權履職;加快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合理限定法人層級,有效壓縮管理層級。
同時,對于新設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新設子公司及新投資建設項目,除國家和省規定必須保持國有獨資外,鼓勵引入非國有資本。
通過試點穩妥推進員工持股
《意見》鼓勵非公有資本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支持各類社會資本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投資或參股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公共服務等領域項目。充分利用國內外資本市場,推動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整體改制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
支持國有資本通過證券市場、產權市場等多種方式,積極參與非國有企業的項目和資本運作。鼓勵國有企業依據自身發展戰略和經營主業,通過投資入股、聯合投資、并購重組等多種方式,與非國有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支持國有資本與非國有資本共同設立股權投資基金,參與企業改制重組。
同時,堅持激勵和約束相結合,通過試點穩妥推進員工持股。員工持股主要采取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優先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試點,支持對企業經營業績和持續發展有直接或較大影響的科研人員、經營管理人員和業務骨干等持股。
(文章摘自2017年2月17日《長沙晚報》 作者:朱敏)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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