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濟南1月9日消息(記者桂園)《山東省屬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工作實施細則》近日發布。山東省國資委相關官員表示,山東“細則”在國家《意見》基礎上進行了適當放寬,一是在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可以試點的基礎上,對擬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業允許納入試點,二是鼓勵省屬國有企業新上項目、新設企業與外部投資者、項目團隊共同設立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按照這個“細則”要求,本次試點企業主業處于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股份應達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會中有非公有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此90%以上的外營業收入和利潤需來源于所在企業集團外部市場。對于員工持股的范圍和額度,“細則”中提出,參與對象應為企業中高層管理人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以及經營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業務骨干,主要以貨幣出資為主,持股總額度原則上不高于改制后企業總股本的30%,單一員工持股額度原則上不得高于改制后企業總股本的1%。“細則”提出,實施員工持股后,國有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于企業總股本的34%。而對于股權流轉機制,則要求員工持股應設定不少于36個月的鎖定期。
(文章摘自2017年1月11日《央廣網》)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國有企業員工持股試點 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