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國有資產(以下稱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企業各種形式的出資所形成的權益。
企業國有資產法的頒發目的是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鞏固和發展國有經濟,加強對國有資產的保護,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國有資產所有權,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企業國有資產法分別從九個章程里進行了具體的闡述和說明;具體章程如下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
第三章 國家出資企業
第四章 國家出資企業管理者的選擇與考核
第五章 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六章 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第七章 國有資產監督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 則
國有資產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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