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及其相關操作細則的精神,意向受讓方可以在產權交易機構網站上公告的經紀會員名單中自主選擇經紀會員,并簽訂委托代理合同,建立委托代理關系。
經紀會員應當提供如下服務:
1.在產權轉讓信息發布期間,經紀會員應當幫助意向受讓方到產權交易機構查閱產權轉讓標的的相關信息和材料。填寫《產權受讓申請書》,主要包括意向受讓方的基本情況、受讓標的、受讓底價、相關承諾、受托經紀會員核實意見等內容。
2.在信息公告期限內,經紀會員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產權受讓申請,并遞交《產權受讓申請書》及相關附件材料。意向受讓方對《產權受讓 申請書》填寫內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負責。受托經紀會員還需對意向受讓方提交材料的合法合規性進行核實,并出具核實意見。
3.當產權交易項目進入競價程序時,經紀會員需要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制作合格的競買文件,陪同委托人參與競價程序,并代為擬定產權交易合同。
4.受托經紀會員還可以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代為提起資格確認異議申請、中止或終結申請以及糾紛調解申請等。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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