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安置方案必須對所有涉及到職工利益的各個重大事項有相應的處置措施,具體包括:
1、 勞動關系的處理。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轉讓標的企業與職工勞動關系應根據標的企業在產權轉讓后重組的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勞動關系的變更。如果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致使勞動關系發生變更,則要涉及到職工工齡是否連續計算、勞動合同權利義務承繼的問題。這必須按照《勞動法》和相關政策規定在職工安置方案中加以明確。
(2)勞動關系的解除。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涉及到人員重組的情況下,一些人員需要重新安置;另一些人員要分流到社會,這就需要解除原來的勞動關系。解除勞動關系就應該按照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動關系的重新確立新。產權轉讓后,在需要重新調整勞動用工制度和安置人員情況下,不但需要解除原來的勞動關系,同時也需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系,以適應企業新的發展需要。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中勞動關系處理應當依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本著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來處理。
2、拖欠職工債務的處理方案。
標的企業拖欠職工債務包括應發的工資、欠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其他費用。拖欠職工債務處理方案可以單獨制訂,也可以包括在職工安置方案之中。
3、 社會保險的接續。
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后,如果勞動關系發生變更或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重組后企業必須及時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接續手續。職工安置方案必須明確如何辦理各項社會保險接續手續。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職工安置方案 國有產權轉讓 產權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