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24日,作為國家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標志,國務院國資委正式成立。這不僅有效地解決了國有資產“所有者缺位”的問題,而且解決了企業國有資產多頭管理和政出多門的問題,建立起自上而下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制,并為建立全國性的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制度奠定了組織基礎。
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后,按照國家關于“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工作部署,根據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明確了采用政府有效監管的市場化交易方式來促進國有產權有序流轉的工作思路,并在認真總結地方政府部門規范國有產權進場實踐經驗和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會同財政部共同制定了規范國有產權進場交易的政策性文件。
2003年12月31日,《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令3號)正式出臺,業界簡稱為3號令。3號令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機構中公開進行,不受地區、行業、出資或者隸屬關系的限制。”并對國有產權轉讓場所、轉讓方式、轉讓程序、以及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規范和明確。
3號令充分考慮了國有產權交易的特點和規范國有產權交易行為的要求,是對近年來地方國有產權進場交易探索實踐的總結和提升,核心要點就是要讓國有產權在政府部門的有效監管下通過專業化的市場平臺進行陽光交易。
3號令的出臺,在全國范圍內建立起國有產權進場交易制度,使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3號令在全面規范國有產權有序流轉的同時,也促進產權市場進入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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