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和《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及其相關操作細則的有關規定,首先,產權轉讓信息發布期間,意向受讓方可以通過其受托產權經紀會員查閱產權轉讓信息發布的相關資料。轉讓方及其產權經紀會員、拍賣機構在實施拍賣前,將對拍賣標的進行展示或組織意向受讓方勘察,并配合意向受讓方查詢相關情況。
其次,意向受讓方應當在產權轉讓公告和拍賣公告規定的期限內,與其受托產權經紀會員共同到主持拍賣的拍賣機構辦理競買登記手續,并通過其受托產權經紀會員向產權交易機構提出產權受讓申請。主持拍賣的拍賣機構應當在受理競買登記時向意向受讓方說明拍賣實施的規則和要求。隨后,主持拍賣的拍賣機構應當在競買登記截止日后將競買登記的有關情況告知產權交易機構,并將意向受讓方登記的相關材料一并轉交產權交易機構。
最后,產權交易機構按照資格確認的有關程序確認意向受讓方的競買人資格,并以書面形式將資格確認結果通過經紀會員告知意向受讓方、轉讓方和主持拍賣的拍賣機構。
意向受讓方的資格被確認后,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遞交保證金。交易保證金通過產權交易機構指定的賬戶進行結算。遞交保證金后,意向受讓方即獲得參與拍賣的資格。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