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來,隨著國企改革頂層設計與“四梁八柱”的逐步完備,2017年,國企改革進入加速“施工期”,而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譽為“突破口”。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所國企研究室主任項安波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國有企業改革在政策框架基本搭建好的基礎上,要力爭在施工年取得實質性、突破性進展。其中,重點是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處置落后過剩產能、推進特困企業改革和“僵尸企業”退出;結合壟斷行業體制改革推進七大領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結合干部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市場化選聘改革,以激發國企經理層的積極性;提升管資本能力、完善國資監管體制,將完善國家所有權政策體系和改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更好地結合起來,以形成國民共進、協調發展的良好經濟格局。
“混改的目標是通過優化股權結構來完善治理結構,進而促進混合所有制企業經營機制的轉變。”項安波認為,混改的關鍵在于提升其改革的深度和質量,而目前最大的難點則是如何在推進過程中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記者從北京、上海、山東等地公布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相關文件看出,“地方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呈現出因地制宜、各有側重的特點。其中,山東省明確因企制宜確定國有股比例、合理設定投資者資質條件等內容。同時提出混合所有制企業應建立積極的收益分配機制,當章程或協議約定的分紅條件具備時,應及時分紅,提倡以現金分紅;鼓勵混改企業通過上市公司實施并購重組、IPO、新三板掛牌等多種方式,提高股權流動性,可探索采用約定股權價值調整協議、股權回購協議等方式,完善股權退出機制等。上海市則提出,要放大資本市場正向效應,推動境內外優質資源主動對接資本市場,支持國有股東和上市公司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股權運作、債券市場直接融資、產權市場盤活存量等方式提高資產收益。
對于混合所有制企業來說,項安波認為后續可以考慮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其中建立容錯機制是為了鼓勵改革、包容失誤,以激發改革積極性、保護改革者;建立糾錯機制以降低試錯成本。
(文章摘自2017年2月21日《 證券日報-資本證券網 》 作者: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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